上次我們講到2022首屆大灣區多酒種盲品大賽前十一的規則,這一篇文中將會介紹第十二到第十四點規則。
十二、獎勵方法
(一)獎項設置:
城市選拔賽:單人賽:個人全能冠、亞、季軍;共3名/城
單酒種:冠軍/酒種,共6名/城;
總決賽:
單人賽:個人全能冠、亞、季軍;共6名;
單酒種:冠軍/酒種,共6名;
團體賽:冠亞季軍,共3個團隊
以上獎項均頒發證書、獎牌(杯)、文中酒以及文中酒廠游學名額。
(二)頒發獎金
總決賽個人盲品全能前三名,由大賽組委會頒發獎金。具體為:冠軍:5000元;亞軍:3000元;季軍:2000元;
總決賽單一酒種盲品冠軍,由大賽組委會頒發獎金。具體為:每酒種盲品冠軍:2000元;
總決賽團體盲品前三名,由大賽組委會頒發獎金。具體為:冠軍:2000元;亞軍:1600元;季軍:1000元;
(三)優秀組織獎
對組織超過40名參賽選手或選送選手獲得本次總決賽任何獎項的協辦單位,由組委會授予該單位“優秀組織獎”。
(四)其他獎項
最佳學習獎、最佳團隊獎;入圍總決賽均頒發榮譽證書。
十三、申訴與仲裁
(一)參賽選手對賽場提供的設備、工具不符合規定的或工作人員的違規行為等均可提出申訴。
(二)現場申訴最遲應在競賽結束后2小時內提出,超過時效將不予受理。申訴時,應以書面形式按規定程序向監督仲裁組提出,由監督仲裁組進行裁決。
(三)監督仲裁組有權對賽場違規選手的違規行為做出查處和裁決,監督仲裁組的裁決為最終裁決,參賽選手不得因對仲裁處理意見不服而停止比賽或滋事,否則按棄權處理。
(四)如競賽出現不可預見的異常情況,由監督仲裁組請示競賽主辦單位后,做出決定。
十四、其他事項
(一)各企業應積極組織崗位練兵和崗位培訓,認真做好本企業參賽人員的組隊和選拔工作。
(二)為保證大賽公平公正,本次競賽將邀請第三方人員對大賽全過程予以監督。
(三)各參賽人員在競賽中不得冒名頂替、弄虛作假,一經發現查實,將取消參賽資格和成績。
(四)本實施方案條款的解釋權歸2022大灣區多酒種盲品精英挑戰賽組委會所有。